时 间:2016年6月13日
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河南省第四届十大拥军优属模范 十大拥政爱民模范和十佳双拥社区 十佳爱国拥军企业评选
发布者:超级管理员
各县区、市管各管理区、明港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,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,驻信各部队:
现将河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河南省第四届十大拥军优属模范、十大拥政爱民模范和十佳双拥社区、十佳爱国拥军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,切实抓好落实。
根据文件要求,推荐候选对象名额分配我市“十大拥军优属模范”候选人2名、“十大拥政爱民模范”候选人2名、“十佳双拥社区”和“十佳爱国拥军企业”候选单位各1个。请各县区、市管各管理区、明港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标准条件,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推荐“十大拥军优属模范”候选人1名、“十佳双拥社区”和“十佳爱国拥军企业”各1个;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推荐“十大拥军优属模范”候选人1名,其中,各企业单位可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推荐“十佳爱国拥军企业”各1个;驻信各部队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推荐“十大拥政爱民模范”候选人1名。根据推荐情况,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队,本着坚持标准,优中选优的原则,对提名推荐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全面衡量和考察评选,拟定候选名单,报经市委、市政府和军分区研究后,上报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考察审定。
推荐材料请务于6月4日前报送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市双拥办电子邮箱:hnxysyb@126.com(联系电话:0376-6366455)。相关推荐审批表,请登录河南双拥网通知公告栏“关于开展河南省‘双十大’、‘双十佳’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”下载。